稅務答疑:自然人可以在你們稅局網上代開電子發票嗎? |
您是第6933位瀏覽者 / 2021/3/6 9:37:56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全省推行小微企業網上免稅代開電子發票系統的通知》規定: 為降低小規模納稅人辦稅成本,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局積極創新網上辦稅方式,組織建設了小微企業網上免稅代開電子發票系統(以下簡稱“代開電子發票系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足不出戶”通過“河北省網上稅務局移動辦稅端”手機APP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在試點運行效果良好的基礎上,我局決定從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代開電子發票系統。現將代開電子發票系統相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同時符合下列3個條件的納稅人可使用本系統: 1.月銷售額小于3萬元; 2.已核定增值稅稅種但未核定發票票種; 3.單位納稅人或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 |